赣州一楼盘被投诉官方回复了
您好!您在“问政赣州”平台上反映的“关于网友反映“启迪科技城清启水木园顶楼开裂”问题已收悉,经我区主管部门住建局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我区住建局工作人员至现场核实,并抽查19#、22#楼,发现屋面细石混凝土保护层存在开裂现象,并非屋面楼板结构开裂。对此,我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已下发整改通知单,并督促建筑设计企业对小区所有楼栋屋面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此类问题要求实施工程单位进行整改。目前该问题正在整改中,预计5月底完成整改。
感谢您对赣州蓉江新区的关心、支持和理解!如还有疑问,可直接致电咨询了解。
另有网友在问政赣州平台反映蓉江区清启水木园小区建筑与原方案不符,原文如下:
我是清启水木园小区的业主,根据购房合同将于2023年6月30日交房,小区目前正在进行园林绿化、公区装修等最后阶段施工,广大业主都期盼着小区完美呈现,开开心心收房。但事与愿违,目前小区体现出来的品质让广大业主失望至极,外立面土黄色像返迁房,大门档次低品质差,与赣州市包含县城在内的其他行政区同时期开发的楼盘甚至老楼盘都有着非常大差距,小区建设标准与蓉江新区“高标准规划、高品质建设”、“生态宜居之城”、“城市核心、都市客厅”的定位严重不符。
为了维护我们小区业主自身的合法权益,我们小区有业主邻居于2023年5月9日,前往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蓉江新区分局申请调阅了小区的报备规划效果图、规划条件通知书及和各楼栋平立剖图纸。蓉江新区分局在2023年5月16日回复了一份申请答复书(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链接附件《公开申请答复书》),并将我们业主申请的各项资料(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链接附件《效果图、规划条件通知书、19栋平立剖图纸》)以邮件形式发送到各业主的邮箱。经过我们业主邻居看过收到的各项文件资料后,发现了小区实际现状与建筑规划方案不符之处主要有以下几点:
现状南大门与已批复南大门方案图明显不符:大门左侧用石材代替玻璃砖墙、大门右侧钢管装饰艺术吊件缺失、大门屋面采光玻璃顶缺失、大门口雕塑缺失。南大门未按批复的建筑方案施工,大门档次大打折扣。有广大业主邻居评价小区南大门现状属于灰暗阴森风格,报备申批规划效果图则为现代科技感朝阳风格,我们业主要求开发商按报备审批的规划效果图重新整改南大门。另外东门和北门也须按报备审批的规划效果图重新整改。(具体描述和图片详见链接附件《反馈信》)
批复的方案图、立面图及沙盘模型均显示屋顶花架为四周连续长方形的闭环构造,实际施工东西两侧楼顶花架为断开构造,只剩南北两排花架,与批复的建筑规划方案不符(附近新旅中书、保利和府等周边楼盘楼顶均为四周连续花架),花架由构造柱与构造梁组成,与整栋楼形成一个整体来提升房子整体抗震能力(水木园旁边启迪写字楼及章贡区许多楼盘楼顶也同样设计了许多构造柱与构造梁,形成花架连接一起)。现在开发商少了东西向花架,改用女儿墙上加玻璃围栏防护,存在着许多隐患:一是无法抵抗大风,二是日晒雨淋易老化爆裂,三是没办法阻止小孩攀爬等,安全性和可靠性都没办法得到保证,还增加了以后维护成本,中心城区唯有我们小区楼顶用玻璃围栏防护。(具体描述和图片详见链接附件《反馈信》)
批复的建筑规划方案显示单元入户大门两侧造型框架进深尺寸大于2m且外侧与电梯井外墙齐平,现状实际尺寸远小于2m,未与电梯井外墙齐平,与方案严重不符,导致现状单元大门档次大打折扣。我们业主要求按报备审批的规划效果图重新整改。(具体描述和图片详见链接附件《反馈信》)
批复的建筑规划方案显示外立面分隔缝与现状施工明显不一致。整体立面效果差。经查阅小区相关方案深化设计资料,小区设计意图外立面定位为现代风格,简约、高端,大气的建筑风格,深化设计说明外立面有褐色分色、白色调为主(符合规划条件规定的浅暖色调),深化设计效果图与销售宣传图、已批复建筑规划方案文本中的方案图均为同一彩图,已批复方案图放大显示外立面亦有明显褐色分色,方案文本仅以文字简单表述外立面为米黄色过于牵强,不够严谨。虽然广大业主集中不满于现状外立面与效果图颜色差距巨大,但出于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矛盾考虑,在全改颜色困难的情况下,广大业主诉求外立面加分色及底层加干挂石材,并在外立面真石漆表面喷涂罩面漆以增强外立面抗污性能,优化提升小区外立面品质、观感、美感。(具体描述和图片详见链接附件《反馈信》)
基于以上情况,以及结合我们广大业主反馈的主体问题,我们业主于2023年5月17日,将小区现状实际与建筑规划方案不符的情况,编辑了一份反馈信以网投方式发送给了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蓉江新区分局,随后几天多位业主邻居的电话跟进和催促,得到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蓉江新区分局相关科室的反馈是在核实中。
根据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开发商是不能擅改房屋建筑结构的,如经批准修改了房屋建筑结构的,也应当对房屋买受人进行通知。开发商未经业主同意、也未经原规划部门同意下擅自变更属整体的结构的楼顶构造,侵害了业主权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我们业主强烈要求开发商按报备的规划做全面整改。
我们业主希望上级部门可以对此事进行督查跟进,尽快核实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蓉江新区分局对我们业主反映问题是不是公开公正透明地在核实中,并督查开发商对各项不符的情况做全面整改,若开发商未整改完成的情况下,我们业主要求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蓉江新区分局不得颁发《建设工程完工规划核实合格意见单》,若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蓉江新区分局有相关违规操作,我们业主会将此情况投诉到纪委及更高职能管理部门。
您好!您在“问政赣州”平台上反映的“蓉江新区清启水木园小区建筑与原方案不符”问题已收悉,经我区主管部门自然资源分局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现场调查并复核已批复的启迪(赣州)科技城二期住宅清启水木园小区规划建筑方案,清启水木园项目在施工图深化过程中小区大门、屋顶构架、单元入户门、外墙分隔缝等与已批复的规划建筑方案确实存在局部细节差异的情况。下一步,我区自然资源分局将严格按照《赣州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测验合一”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作业规程》进行规划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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